“打一场官司要花多少起诉费?” 这是许多民众面临纠纷时的首要疑问。随着法治意识提升,越来越多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维权,但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、减免政策等专业问题却让不少人望而却步。为此,记者专访了上海市光明(南京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李翰轶律师,结合最新法规与司法实践,为公众梳理起诉费的核心要点。
一、核心收费标准:分案件类型精准计算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及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最新执行标准,起诉费主要分为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及其他费用三大类,其中案件受理费是核心支出。
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计算: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;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 2.5% 交纳;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 2% 交纳;超过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 1.5% 交纳;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按 1% 交纳;超过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部分按 0.9% 交纳;超过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 0.8% 交纳;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 0.7% 交纳;超过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按 0.6% 交纳;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按 0.5% 交纳。例如 80 万元的财产纠纷,受理费计算为 11800 元。
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,若案件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,需按 0.5% 额外增收。人格权纠纷(包括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姓名权等)每件交纳 100 元至 500 元,若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 5 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,超过 5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 1% 增收,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 0.5% 增收。
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统一为每件 10 元,无额外收费项目,若案件涉及财产争议且金额较高,需按财产案件标准另行核算。行政案件中,商标、专利、海事类行政案件每件交纳 100 元,其他类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。
李翰轶律师补充:“案件受理费的计算看似复杂,实则有明确的法定依据。当事人可根据诉讼请求金额,对照上述标准分段累计,也可通过法院官网的诉讼费计算器快速核算。” 作为兼具学术研究与实务经验的律师,他曾荣获南京律师协会金陵律师论坛论文一等奖,擅长将复杂法律问题通俗化解读。
二、减免缓交政策:让困难群众 “打得起官司”
针对经济困难当事人,我国设立了司法救助制度,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起诉费的减免或缓交。李翰轶律师结合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四十四至五十一条,梳理了核心适用情形:
免交情形: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、低保对象、追索赡养费 / 抚养费 / 抚恤金、见义勇为者索赔等,申请时需提交残疾证、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减交情形:自然灾害致生活困难、优抚安置对象等,减交比例不低于 30%。如退役残疾军人邓某曾通过该政策减免 50% 诉讼费,仅缴纳 2529.5 元即顺利立案。
缓交情形:追索社保金 / 经济补偿金、人身损害赔偿、接受法律援助者等,可暂缓交纳费用至案件审结。
“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,” 李翰轶律师强调,“但申请需在起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适用。实践中曾有当事人因材料不全错失减免机会,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。”
三、常见误区提醒:这些细节影响费用支出
在实务中,不少当事人对起诉费存在认知误区。上海市光明(南京)律师事务所基于处理的大量民商事案件,总结了三大注意事项:
费用负担规则: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,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则按比例分担;调解结案或撤诉的,受理费减半收取。
特殊情形收费: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,需交纳 50 元至 100 元;申请财产保全的,根据保全金额收费,最高不超过 5000 元。
逾期后果:收到缴费通知后 7 日内未预交,且未申请减免缓交的,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。
李翰轶律师建议:“当事人在起诉前,除核算费用外,还应综合考量案件胜诉概率、执行难度等因素。如需法律帮助,可联系专业律所进行风险评估,避免盲目诉讼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支出。”“法治社会的核心是让每个人都能平等获得司法救济,” 李翰轶律师最后表示,“了解起诉费标准与救助政策,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。专业律师的介入,能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成本最优、效果最佳的维权目标。”